粤教思函〔2017〕101号

发布时间:2017-11-27

粤教思函〔2017〕101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广东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定于2018年1月上旬举办第七届广东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本届比赛由东莞理工学院、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共同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及名额

广东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并参加本校选拔赛的优秀选手;专职辅导员50人及以上的高校可推荐3人参赛,专职辅导员50人以下的高校推荐1人参赛。已获第四、五、六届大赛一等奖的辅导员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校内选拔赛,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选手主题班会的提交和评审,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决赛环节,2018年1月5日-7日。

比赛地点: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

本次比赛将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第四赛区复赛,时间是2018年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比赛项目

比赛分为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网文写作)、主题班会、案例分析、主题演讲、谈心谈话等五个环节。各比赛环节中不得出现辅导员及其所在学校的相关信息(含校名、校门、校徽、校歌、校训、校址等信息),否则,将失去本次比赛资格。

笔试。基础知识测试方式为笔试、闭卷,题型包括:单选题、不定项选题、改错题、简答题和论述题,考试内容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提出的相关理论素养要求进行设计,主要考察辅导员专业理论基础和职业知识结构。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马克思主义理论(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党和国家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要文件等。网文写作不限字数,不限文体,主要考察辅导员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媒介素养、新媒体信息推送能力。

笔试时长为120分钟。

主题班会。采用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视频内容包含班会方案阐述(不超过2分钟)、班会组织情景再现(即主题班会整个过程的完整再现)等,提前录制并提交评委阅评。班会视频切记做成活动记录,不要做成艺术片。视频声音清晰,图像无抖动、无杂音。

主题班会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运用职业知识和专业理论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教育启示进行阐述。

案例分析限时5分钟。

主题演讲。分为命题演讲(比赛前一天晚上抽题)和即兴演讲(现场抽题)两种方式,由选手自主选择。主要考察辅导员逻辑思维及讲授能力。演讲中不得出现辅导员姓名及其所在学校的相关信息和相关问题。

主题演讲限时5分钟。

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与学生的面对面沟通教育能力,考察辅导员对学生事务管理规定、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与运用能力,考察辅导员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限时6分钟。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0名,二、三等奖名额以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20%、40%,每个比赛环节设单项奖10名。

省教育厅将在笔试成绩前30名中选拔优胜者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第四赛区复赛。

五、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重视和支持辅导员提高职业能力,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举办本校辅导员职业能力选拔赛,以培训和比赛作为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2.各高校要安排好参加比赛的辅导员的工作,保证其全程参与,比赛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无特殊原因缺席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3.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请各高校学生处院校管理员于12月15日前登录管理系统(http://fudaoyuan.scnu.edu.cn,从网页顶端“在线报名”入口进入)为参赛选手报名,并跟进完善个人信息。主题班会视频光盘以及各高校举办校级选拔赛的佐证材料(活动通知、比赛方案、比赛结果通报和代表性照片2张)请于12月20日前寄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文科楼115室 吴老师收,电话:020-85217115,邮编:510631。

4.第三阶段现场比赛环节报到时间为1月5日14:00-20:00,报到地点: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769-22862286。

5.选手在比赛活动期间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6. 有意承办下一届大赛的高校可申请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组委会工作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周中桅,020-37627462;田立,020-37627607;

东莞理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黄湘,0769-22861059,13712201140;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吴惜珠,020-85217115、18814125093;张光杰,020-85211002。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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